“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发展航运金融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虽然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实施以来,本市航运金融得到较快发展,但总体上还停留在相对传统和分散的阶段,难以满足航运业发展和“三个中心”建设的需求。为此,意见明确了创新发展航运金融的几项重点工作。
意见提出,要支持大连港集团打造金融板块和高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大连港集团在航运中心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创新发展航运融资业务,支持国开行、建行总行船舶融资中心、物流产品实验室等航运金融专业机构围绕航运产业链创新业务,强化金融服务功能;积极拓宽航运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专业化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不断提升航运保险服务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融资类保险业务,为航运企业融资增信;创新发展航运金融新兴业态;加快推进航运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设立航运交易市场,研究建立运价指数体系,探索开展航运运价衍生品交易,为航运、物流企业提供保值避险和价值发现工具;构建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航运企业境内外一体化的资金支付结算特点,积极借助总部海外分支机构、代理网络等,创新推出便捷、高效的资金结算方式和产品;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和引进保险公估等航运保险中介机构,健全航运保险风险评估体系,提高专业化的风险防控和理赔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