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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成涛:现货投资被骗 律师教你如何协商或谈判解决

2017-12-23 20:12| 发布者: noodles007| 查看: 288| 评论: 0

摘要:   导读:作者来自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作者从第三方角度冷静的思考了现货行业之前的投资问题,虽然观点小编并非全部认可,但是部分分析之前未曾有专业人士进行过分析,希望能够给行业推进正规化发展助力,也希望 ...
  导读:作者来自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作者从第三方角度冷静的思考了现货行业之前的投资问题,虽然观点小编并非全部认可,但是部分分析之前未曾有专业人士进行过分析,希望能够给行业推进正规化发展助力,也希望交易场所、会员、投资者找到一个平衡点。交易场所未来的业务也能够遵循国家的政策,切勿违规发展。

  近年来,因为现货被骗的案件层出不穷,几乎全国每个省或发达的市都有自己的现货交易所或交易中心,有的还设立了好几个平台,上当受骗者遍布全国各地。当然,目前还有很多受害者仍然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上当受骗,希望本文能够让更多的受骗者清醒,以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聂成涛:现货投资被骗,律师教你如何协商或谈判解决
  本律师在实践中接触并处理的这类案件上百起,金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上千万,各种各样的受骗者都有,但所有受骗者最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身无分文或一无所有,甚至是人财两空、家破人亡,当受骗者没有任何油水之后,骗子才最终放弃,将受骗者的QQ或微信号拉黑或删除,从此不再联系。好多受骗者的救命钱、养老钱在骗子保证能挣钱的诱惑下,最终一分不剩,好多还被骗的债台高筑、亲戚反目或形同陌路。骗子的套路之深、方法之广,以及骗子的蛇蝎心肠,让人触目惊心。

  本律师在实践中处理了多起此类案件,并帮助受骗者将被骗款项全部或部分要回,多数都是通过谈判方式要回的,只有少数是通过诉讼解决的。现将自己积累的成功经验总结如下,以供上当受骗者参考,希望受骗者能够成功维权。

  一、协商或谈判的基础证据

  成功维权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其基础工作做的相当扎实,相关证据材料非常充分,并抓住了相关交易所或平台违法违规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与交易所或平台进行谈判的砝码。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那么就增加了维权的难度,交易所或平台根本不会和你谈判,更不会给你任何赔偿或补偿。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会员单位或代理商被抓的情况下,交易所或平台也不会和你谈判,在这几种情况下,只有通过诉讼解决。

  一般情况下,我们投资者或受骗者若想协商或谈判解决,应当准备以下证据:

  1、相关聊天记录。分析师或代理商或喊单人员的聊天记录是最基础的证据,这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因为这类证据能够充分反映我们受骗者受骗的整个过程,相关分析师或代理商在聊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的地方,能够在聊天记录中得到充分反映。这类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因为交易所或平台在和你协商或谈判的时候,都会向投资者要聊天记录。

  但这类证据很多当事人只有部分或全部删除了,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所或平台可能也会和投资者进行谈判,但是协商解决给的比例非常低。当然没有了这关键证据,不代表不能维权,仍然可以维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别无他法。

  2、相关交易记录。投资者或受骗者在交易所软件上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在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这份证据能够证明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的过程或资金损失过程,只要能够登上相关的交易软件,此交易记录基本都能够下载下来。但实践中,许多受骗者无法取得相关交易记录,主要是因为无法登录交易软件,有的交易记录已经被平台删除,也是部分原因。这些交易记录如果没有,投资者仍然可以和交易所或平台协商,因为交易所或平台对投资者的交易记录是有保存的。他们从后台都可以调出来。因此,协商或谈判解决,没有交易记录问题不大。但是诉讼解决的话,交易记录就显得尤为重要。

  3、相关出入金记录。此类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自己银行账户的出入金情况,能够反映受骗者投入的资金情况,以及出金情况,两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资者的全部资金损失。这类证据受骗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银行打印一下银行流水即可。

  以上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应当具备的基础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在维权的过程中,如果这些基础证据都没有或不全,那么维权的难度会增加。如果相关交易记录没有了,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如果相关聊天记录没有了,那么再想取得只能由受骗者自己想办法。

  二、协商或谈判维权的难度分析

  投资者被骗很容易,但如果再想把钱要回,那么难度实在是太大了,实践中,维权存在的难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所或平台背景很深、关系很厚、资源很广。各省市的相关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多数已经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文,如当地政府的、商务局或商务厅的等,手续相对齐全。交易所或平台能够取得这类批文,都有相关的资源或背景,不然也不会轻易获得以上批文。如果交易所或平台没有以上批文,那么这类平台肯定是黑平台,相关人员应当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已经有了相应的判例。但相关交易所有了相关的批文,不代表其从事的业务就是合法业务,有的可能是超范围经营,如现货交易原油、燃气等。

  交易所或平台如果存在违规或不规范的地方,相关监管部门也仅仅是对其发文进行纠正,但对因为违规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却不管不问,原因不言而喻。这也是维权难度大的根本原因。

  2、受骗者分布在全国各地,维权成本比较高。各省市的交易所或交易中心,都在全国各地设立自己的会员单位以及代理商,相关会员单位达到几百家,每一家会员单位下面又设立几百个代理商,这些会员单位或代理商遍布全国各地,他们发展的投资者或受骗者因此也遍布全国各地,而相应的交易所或交易中心却不在受骗者的当地,时间与空间的距离,让受骗者跨省维权,成本相对比较高,很多投资者已经身无分文,再让他们花费这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对于那些受骗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考虑到这个维权的难度以及证据的不足,好多投资者就选择放弃维权。当然这些都是相对不差钱或生活没有受到本质影响的投资者。

  3、此类案件没有统一定性,适用法律标准不统一,案由不统一。虽然此类案件在全国遍地开花,每一个地方都有部分或很多受骗者,特别是在交易所或交易中心所在地的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或接警的受骗者比较多。但目前国家对此类案件没有统一定性,虽然最高院已经出了相关文件或意见以及有终审裁定,但即使这样,各地法院裁判的标准仍然不统一。当地法院判当地交易所或平台败诉的仍然不多,目前仅仅有湖南省的部分法院做出了这类判决。其他各地基本没有这么做的,都是异地法院判交易所败诉的。有的地区更有甚者,对这类案件统一不受理,如青岛,很多投资者都想去集体诉讼,但是去了之后,法院根本就不受理这类案件,让投资者无法诉讼解决。北京地区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但是涉及到本地交易所或平台的案件,也会受理,只是部分案件已经压了两三年了,仍然没有判决。

  各地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法律不统一,立案时的案由也各不相同,导致同类案件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同类案件不同法院会做出不同的判决,适用法律不统一,这让投资者如何维权无所适从,增加了难度。

  4、受骗者无钱维权。这是本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听到的最多的,很多投资者的资金已经全部投给了交易所或交易中心,自己已经身无分文,更没有多余的金钱再去维权了,这也是很多受骗者无奈的地方,也是我们律师无法代理的原因。

  5、法律知识欠缺。各种各样的受骗者都有,有的是白领、有的是公司高层、有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的是普通老百姓(603883,股吧),他们被骗的共同原因是内心的欲望,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欲望,都有一种赌徒心理,从自己拒绝这类投资到开始接受,再到开始投资一点点儿,再到增加投资,直到押上全家的生活来源及多年的资金积累,这都离不开交易所或会员单位、代理商的劝说,他们之所以能够劝说成功,正是因为他们抓住了每一个人内心的这个弱点。被骗之后,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成为他们维权的最大障碍。

  有的受骗者,法律知识欠缺,也没有专业人员帮忙,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与交易所或会员单位签署相关的补偿协议或赔偿协议,只能拿回小部分的投资款,但由于协议中有许多不利于受骗者的地方,导致二次维权难度相当大。有受骗者起诉了交易所或会员单位,同时,交易所或会员单位也会依据双方的协议,反诉受骗者。这无疑给受骗者增加了很大的心理负担,或者由于害怕,最终放弃维权,导致根本无法全额拿回损失。

  现货受骗者如何能够成功二次维权,这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而且也要看相关协议的内容,从协议的内容出发,找到协议违法违规的地方,从而要求确认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从而让受骗者摆脱双方协议的约束,最终要回全部损失或剩余的损失。这是非常关键的。当然,受骗者能够签署此类协议,根本原因是迫于无奈才接受交易所的条件,因为他们担心如果不签协议,这些款项都拿不回。

  6、受骗者的证据不充分。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受骗者的基础证据欠缺,会使维权难度大大增加。当然,导致证据欠缺的原因很多,也是各种各样。受骗者在维权之初,就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从而为成功维权打下好的基础。

  7、相关机关不作为。受骗者在维权的过程中,会去相关的主管机关去投诉、举报,包括政府、金融局或金融办、商务厅、公安机关、工商局、证监局等,但是相关投诉基本都没有什么结果,因为去投诉的多了,相关部门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与精力去处理,他们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做,这类事情基本都交给了信访部门处理,处理效果可想而知。因此相关机关的不作为成为了受骗者维权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难题。如果相关部门都积极协调处理,很多案件不用走到法院诉讼阶段就解决了。但由于受骗者遍布全国,而且人数众多,相关部门也没有能力全部协调解决,特别是金额巨大的。

  很多投资者想到了通过集体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起诉相关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以迫使政府部门感到压力,以促使其行使监管职能,从而达到催促交易所协商或谈判解决的力度。其实,投资者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明知行政诉讼会输,也不得不这么去做。因为实在是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行政诉讼也是一个节省成本的诉讼方式之一,民事诉讼成本高、时间高,只能是最后一种选择。

  8、地方保护主义。异地维权,都会涉及到地方保护的问题,我们律师去异地打官司,也都会涉及到当地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各地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程度不同,但基本都存在地方保护。因此,在维权的过程中,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不管的情况下,那么只能异地报警或诉讼,这都避免不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

  9、部分案件时间久远。有的受骗者在被骗之后,始终不知道自己被骗,当自己明白时,可能是半年或一年之后的事情了,或者时间更久远,相关的证据都已不存在,甚至相关的平台或会员单位也已经不存在了,这就导致维权很难成功。现在平台跑路的很多,特别是那些黑平台,骗取投资者的款项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投资者根本无法找到他们,报警警察不管,自己又无法查到他们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去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时,相关部门也很无奈,因为他们没有监管部门的批文,监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管,最后只能是走刑事途径,这就走入了一个死循环。相关监管部门也不去催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这就让骗子逍遥法外。部分投资者通过第三方支付,能够查到钱的最终去向,找到一定的线索,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出面帮助联系最终去向的公司,部分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要回了部分损失,但此方法不具有可推广性。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愿意引火烧身,也只是解决部分而已,也无法全部解决。

  三、协商或谈判的方法

  本律师在上文阐述了协商或谈判的基础证据以及维权难度,也顺便提及了其他维权方法。大家在维权的时候,都是希望能够尽快的拿回自己的损失或减少自己的损失。这样的方法,可能也只有协商或谈判解决。因为报警或诉讼,要不就是不立案,要不就是立案之后没人管,诉讼的时间太长、成本太高,能否打赢还有疑虑。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公安机关也立案侦查了,但是他们在侦查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阻力,有些投资者在无奈的情况下去诉讼,也打赢了官司,但是打赢官司和拿到钱,是两码事,赢了官司输了钱,在实践中也很多。另外,即使是赢了官司,也不一定全额拿回损失,现在有的法院也只是支持了投资者的部分或大部分损失,没有支持全额。有的甚至是输了官司,当然法院多数都是支持了全额的。时间长了,交易所或平台也会破产,有可能也会跑路,会员单位跑路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因此,要想维权,建议尽快维权,不管通过哪种方式。

  如何协商或谈判,很多投资者不知道如何去和交易所或平台交涉此事。投资者在与交易所或平台协商或谈判时,都是以投诉会员单位或代理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开始的,比如说会员单位存在承诺收益、喊单操作、代客理财、未设止损、频繁刷单、爆仓、赚取点差等行为。当然必须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上行为,聊天记录是关键,这些情况在聊天记录中都有反映。会员单位存在以上行为的,交易所或平台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在此基础上,交易所或平台在中间协调,由会员单位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当然在协商或谈判的过程中,如何让会员单位提高补偿的比例,也是需要一定的方法。比如说很多人会通过去监管部门举报的方式,让监管部门出面帮助协调;有的通过聘请律师出面协调,有的通过警察协助,有的通过拉横幅的方式,给交易所施加压力,让会员单位提高补偿比例;有的通过媒体曝光方式,让其提高补偿比例,有的还通过在网上发帖子、写文章,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组织群众给平台或交易所施加压力。以上施加压力的方式,有的是合法的,有的是违法的。通过违法方式给平台或交易所施加压力,风险比较大,有可能钱没要回来,自己还要进行待几天。前文说过了,每一个平台或交易所在当地都有一定的背景或势力的。因此大家在协商或谈判维权的时候,都是很文明的。如果会员单位给的比例非常低,双方差距太大,根本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最后也只能诉讼解决。对于那些证据不全的或会员单位跑路或被抓的,平台或交易所是不会协商或谈判的,这种情况下,就只有诉讼解决。因为平台或交易所一直认为他们只是提供了一个平台,只赚取了手续费,吃点差、头寸的是会员单位,平台会不赚取客户的客损,因此,平台或交易所是不会赔偿或补偿客户损失的。除非法院判决平台或交易所退还投资者损失,否则平台或交易所本身是不会赔偿或补偿的。

  在协商或谈判的过程中,会员单位一直会坚持没有钱或出很少的钱,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赔或少赔,会员单位多数都是一家皮包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随时都有跑路的可能,实践中也很多跑路的。因此,对于他们,投资者根本找不到他们,有的只是知道一个电话,打电话有时候还没人接,因此无法直接给会员单位施加压力,只能找平台或交易所从中协调,这就导致协商或谈判比较困难。

  另外,现在国家大的环境也在发生变化,从2017年年初的联席会议开始整顿这类现货平台或交易所开始,到年末,已经过了一年的时间了,所有的平台或交易所都停止了这类业务,会员单位也不在从事这类业务,有的转型做外盘投资,有的解散、有的跑路。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协商或谈判的方式,能够拿回七八成、八九成、九成以上甚至全额或超额拿回的都有,就看能够给平台或交易所多大的压力了,给的压力越大,拿回的越多。但是现在,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国家的整顿已经结束,现货市场现在是一片狼藉,各平台或交易所何去何从不得而知。通过协商或谈判或诉讼或报警等维权方式,已经让会员单位或交易所退还了投资者的部分损失,虽然很多投资者没有醒悟过来,没有去维权,但是会员单位或交易所毕竟是退赔了很多款项,他们也有自己的运营成本,有的已经把钱全部或部分消费,有的股东之间出现了矛盾或股东失联,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协商或谈判方式,再让他们高比例退赔,难度很大。现在通过谈判方式,对于金额小的,可能会拿回五六成,对于那些金额大的,可能会拿回二三成、三四成。如果想拿回更多的款项,那么只有诉讼解决。另外,现在即使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了,双方签署了相关的和解协议,有的会员单位最终也不履行和解协议,只是履行了部分,剩余的尾款也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这种情况下,也只有诉讼解决。

  在协商或谈判的过程中,平台或交易所在中间无法协调的时候,也会建议投资者去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很多投资者不愿意诉讼,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证据不全,有的是资金来源不明,有的是不愿意让家人知道,有的是担心时间长,有的是怕输,有的是没钱打官司、没钱请律师,毕竟诉讼是一个相对比较专业的事情,一般人都不愿意打官司,真正打官司的毕竟是少数,对此很多人都会慎重。平台或交易所正是抓住了投资者的这种心理,因此,在谈判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处于优势的一方,谈判到一定程度以后,平台或会员单位便不会再加钱、不会再提高补偿比例,特别是那些金额大的,如果投资者想急于拿回款项,则会陷入被动,会陷入谈判僵局,会进入拉锯战,时间也会拖的比较长。这时投资者会无奈的接受平台或会员单位的退赔比例,拿回部分款项。有的投资者想先拿回部分款项,然后再诉讼解决剩余的。这就涉及到二维的问题,二次维权很难,上文已有论述。投资者认为协议是无效的,但是是否无效,不是投资者说的算,需要法院最终的判决认定。现在有的法院已经判决协议是有效的,这样的话,想再拿回剩余款项,就不可能了,因为法院不支持。

  对于那些想急于拿回损失的投资者,通过谈判或协商的方式解决,是比较理想的,只是在现在的大背景下,想通过谈判或协商全额拿回有一定的难度。以上就是我的经验总结,本文在阐述如何协商或谈判解决的同时,论述了现货投资被骗维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希望本文能够对投资受骗者有所益处,能够解答受骗者的疑惑,能够帮助他们指明一个方向。至于本文中没有阐述的如何报警、如何诉讼,笔者在其他文章中已经阐述。投资与笔者交流,也可以关注笔者的其他文章。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鹿头社。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陈姗 HF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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