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场所名誉权受损而告上法庭已经有多起,某大宗近期就起诉百度,因为百度搜索结果相关搜索有不少负面信息。
此前2016年就出现过投资者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函请求交易场所原谅。
法院的这起判决让投资者在遭遇了投资亏损(诈骗)能够通过理性的手段进行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避免通过不理性的手段,诸如网络传播一些还未全部得到印证的信息而给交易场所造成名誉侵害和对个人造成的进一步的财产损失。 而在其他领域因为网络发帖进行维权此前有定性为“破坏生产经营”“扰乱社会治安”而拘留和赔偿的案件。 附法院判决书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鹿头社。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