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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王丽丽报道)2014年,新疆将投入1.3亿元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疆共有115家企业115个项目,获得70万到500万不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支持,其中,乌鲁木齐48家企业的48个项目上榜。
5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经信委了解到,这115个项目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7个主要领域,涉及新兴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信息、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汽车。
这115个项目包括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级高纯多晶硅技术改造创新示范工程”、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型塔架研制项目”等。
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设立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预计到2015年,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增加值7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
延伸阅读
资金支持外还有优惠政策扶持
新疆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外,还出台若干优惠政策以鼓励新兴企业自主创新。
自治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中提出,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研发、新产品试产等项目计划,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项目承担单位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助。
企业如果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将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
企业如果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同时,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还可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此外投资企业如果投资于新兴产业企业,可享相应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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