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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窃取储户存款 昌黎一储户损失3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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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1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银行卡在自己手里,可卡里的30多万元却不翼而飞,这样的蹊跷事就让秦皇岛昌黎县的段女士遇到了。近日,经过昌黎县警方侦办,该案嫌犯于亮落网并由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银行卡诈骗罪批准逮捕。令人吃惊的是,嫌犯竟是远在上海的一家国有银行的技术人员。

  银行卡里30多万存款不翼而飞

  据段红介绍,被盗取的银行卡是她于2007年在当地某银行办理的,当时卡里存了50万元。几年间,该卡一直放在家中未曾动用,也未向任何人透露过银行卡账户密码。

  今年4月份的一天,段红的好友宋某因资金紧张向其借款50万元,段红想到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上恰有50万元存款,便将该卡找出来借给宋某。然而,宋某持卡到银行取钱,却被告知卡上根本没有50万元。段红闻讯大惊,赶忙到银行查询,结果证实自己的银行卡上只剩下不到13万元。看到半生积蓄不知去向,段红彻底慌了神儿,在好友的提醒下,段红当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并展开侦查。起初,警方将怀疑对象锁定在段红家人身上,然而,经过前期初查,段红家人的作案嫌疑被相继排除。

  警方进一步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盗取储户资金的方式,发现嫌疑人系异地多点作案,取款范围涉及苏州、南京等地。侦查人员先后到以上地区进行查证,发现嫌疑人均未从营业厅取款,而是全部从取款机取款,每24小时内取款数额均在5000元或5000元以下。

  警方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能够从取款机提取储户的存款,说明嫌疑人掌握储户的账号、密码等资料,而段红自办卡之日到案发之时从未使用过该银行卡,不存在取款或消费时被人盗采信息的可能,从而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应为能够接触到储户信息资料的银行内部人员。

  嫌犯竟是上海某银行技术骨干

  经过侦查,最终,在上海一家银行工作的嫌疑人于亮浮出水面。

  今年30岁出头的于亮家住上海,精于计算机的他在上海某国有银行技术研发中心从事技术支持工作,并因勤于钻研被选入银行卡开发团队负责编码设计。银行卡开发中有一项重要环节需要抽取客户数据进行模拟测试,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接触到客户姓名、账号、资金余额及支取情况等信息资料。看到身边的许多朋友都已是年薪百万而自己每月不过挣几个死工资,于亮的心理逐渐失衡,开始动起了歪脑筋:既然自己手握客户数据,何不利用这些资料伪造出假的银行卡,把它们变成自己的摇钱树。

  为降低被储户发现的风险,于亮特意对存款金额较大、开卡时间较长且长期未有支取记录的客户“休眠卡”进行筛选,继而通过技术手段、利用自己编写的程序对客户银行卡的二磁道信息进行计算。一旦成功,于亮便将计算出的信息资料写入一张旧卡,从而完成一张银行卡的伪造复制。之后,于亮又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加密信息对银行卡密码进行破译,使客户的银行卡完全成为自己的取款工具。为免被人认出,于亮每次都是坐火车到上海附近的南京、杭州等地的ATM机上取款,却没想到机关算尽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储户不要使用生日作为密码

  经审讯初步查明,自2013年4月至案发,于亮利用在银行工作的职务便利,秘密窃取储户的账号、密码及身份证号等资料,自购写磁器、磁卡等器材,伪造银行卡10余张,受害客户分散在河北、内蒙古、北京等多个地区,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

  据负责本案的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案的侦破,给金融部门及广大储户敲响了警钟。金融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于亮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从一名技术骨干沦为伪造储户银行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显然是缺位的。此外,于亮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任意调阅、抄录、复制客户资料甚至是加密信息,这说明银行在管理上是存在安全漏洞的。如果对储户的资料库严格管理,则可以在极大程度上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对储户来说,则尽量不要使用生日等作为密码,更不要使用银行初始密码,以防被犯罪分子猜中。本案中,于亮就是利用金融机构的初始密码、用户的身份证号及自己接触到的客户加密信息尝试破译储户的账号密码,其中有相当部分取得了成功。同时,储户最好经常性地对自己的银行卡进行动态查询,比如开通余额变动提醒服务,以防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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