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所 发表于 2018-5-11 10:55:33

关于执行代收定额服务费的公告

关于执行代收定额服务费的公告     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减少线上商品产业链各级企业、服务机构、交易商等交易成本,交易所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11日晚盘起执行代收定额交易服务费。     代收定额服务费标准:1元/批     代收对象:采购、销售双方   (如:借货卖出方在2018年5月11日晚盘开市以后挂牌买入还货,将按具体成功还货数量收取相应定额服务费)    望广大会员机构、交易商提前做好购销计划。    特此公告。
郑州肉类商品交易所               2018年5月10日

青岛北方招商部 发表于 2019-2-16 15: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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