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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同步推进新“四化”,其中薄弱环节是农业现代化,2013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只占经济总量的10.0%,但农业就业占到全部就业的31.4%,农业生产效率远低于二、三产业,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城镇化。要使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就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业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首先,以城镇市场需求为引导,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地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农业。
其次,城镇、工业反哺农业,鼓励和引导城镇资本、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通过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改造农业,提升农业资源使用效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第三,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为骨干,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产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打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研发等环节,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链,保障农产品安全。
第四,以大中城市为中心、小城镇为节点、乡村为基地,构建完善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现代农业的专业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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