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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 贵州融帆投资是繁荣经济还是投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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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13
发表于 2015-7-5 11: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2014年央视“3·15”晚会上,国内现货白银平台存“猫腻”事件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既为由公安部严查全国部分交易场所行动拍手叫好,更为自己被骗同类平台未能受查感到大惑不解。网络电子现货交易骗局丛生,幕后操纵交易,受骗者全国至少几十万人,被骗金额少则十几万,多则上千万,极大的危害了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宁,己成为最大的社会毒瘤!其危害程度不亚于当年的鸦片,而这次毒害同胞的却不是外国人,而是各地方地府纵容开办的各种交易所,且其主管上级地方金融办监管不力,涉嫌渎职。由于中央将现货交易审批权下放到各地方政府,各地方政府突击乱批,审查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交易市场泛滥,违法诈骗不断,已违背了中央金融创新发展经济的初衷,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也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和经济秩序。全国数百家现货平台无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牌照擅自从事“你死我活”的对赌交易,全国万余名受害者承受着常人难以理解的经济、精神上的双重煎熬。此类违法活动社会危害极大,希望能引起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予以重拳打击。更希望公安部能再次下文给地方公安,明确此类非法现货交易的性质,指导各地方公安认真学习国务院及各部委37、38号文件精神,认清现货商品非法期货的违法事实,来一次真正的雷霆行动,彻底清理掉非法交易市场。中央各相关部委能切实有效地督促各地方政府主管单位负起监管义务,不能听之任之,坐视不管,务必彻底清理交易市场的害群之马,还市场以清白,还百姓以安宁,杜绝这种社会毒瘤蔓延!
中国梦是习大大给全体中国人民描绘的未来蓝本,是实现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石。进一步说,就是要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有尊严的生活,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带着这样的一种畅想,我经历人生中噩梦一般的遭遇,这还要从我做“现货白银”说起。2015年4月20日,我被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商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非法以及欺骗手段发展成为贵金属“现货白银”投资客户,参与他们所谓的“现货白银”投资业务。在参于“现货白银”交易其间,本人以为胜算满满,我完全没有意识这是一个巨大且已经布好的一个诈骗陷阱。以至于本人在操作过程中亏损大于盈利。截止从4月20日开户到5月13日,去除五一节日短休,短短15个交易日下来,本人共损失人民币101106.81元,造成本人账户101.9%之多的全盘亏损,通俗讲就是爆仓了。给本人及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具体被骗的经过及事由:
本人在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交易账号:802001619000001,以下是我在该欺诈公司进行“现货白银”交易,被骗取钱财的详细陈述资料,具体情况及事由是:
一、诈骗公司及交易平台信息
非法交易平台: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人:杨林,注册号:5201150001921870,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756室,贵阳实际地址: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字内容产业园1层,电话:0851-2201155。北京市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万豪中心A座10层,联系电话:010-853581880
非法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2号会员商营业执照:520115000210134,注册地址:贵州贵阳国家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B320室,实际营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五云东路九溪玫瑰园云泉区11幢,法人代表:卢文君。招商QQ:2245801451,招商人员电话: 蔡志刚:13216147719, 18267104636,张杰:13336088240, 0571-64313088,QQ号: 996825195曹桂林:18067904826,QQ号:1454274224,工,客服邮箱:2245801451@qq.com,客服热线: 4000007885。
非法理财团队: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姚爽,手机:1597297179,电话:027-65380696,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毕练,身份证号:420703198911254055,电话:15827264480,掘丰理财QQ群号:173037258,投资诈骗经理:马泽(别名),QQ号: 738487422,TQ喊单语音房间号:9315336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28号中杰阳光小区2栋一单元1808室,实际经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关山大道光谷SBI创业街8栋9025室。联系电话:027-87168696,027-65380696
二、被骗经过
4月17日,我被一个自称为是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个叫马泽(qq号: 738487422,此姓名也许是假的)的投资经理,该投资经理不厌其烦的说如何投资白银获取高额利润,让我按照他的要求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通过QQ传给他,他给我开户。让我加入一个叫掘丰理财VIP客户实盘的QQ群(QQ群号:173037258),说群里面有理财顾问和老师每天会给出做单提示,另外还有一个QQ语音在线实时喊盘房间(房间号:93153364),每天有老师分析盘面并实盘喊单操作,我被他们反复诱导不厌其烦的营销骗术和承诺的高额利益所诱惑。于2015年4月20日被他们诱导,在他们网传一份空白协议书并没有我签字的所谓合同上,由他们拟定后并开户交易。随后这个叫马泽的投资经理发给我看盘软件和交易软件,也未对我做任何风险提示和交易培训,并未告知任何风险,采取隐蔽欺诈的手段骗取我开户。
就这样我在完全不懂的情况下,按照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人员提供的交易软件,安装好交易软件后,按照他们的提示于2015年4月20日首次转入资金9.9万元,在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掘丰理财团队这位叫马泽的投资经理诱导下,让我加了他们所谓的指导老师的群,由他们喊单并提示操作,他们也不提示风险,也不在盘中做任何指导,只发布一些交易买卖点位。由于是第一次接触做这个现货白银,导致我4月20日第一天做单就亏损18000元,这对于我这样一个从没做过贵金属现货交易的人来说,顿时慌了神,损失太大了,在他们的再次诱导下,我就想着要扳回损失,并按照他们的提示交易再进行多次交易操作,但是后来的多次交易都是跟我操作的方向是相反的,根据他们预测的点位进行买卖做多做空,他们给出的交易方向大多不正确。后来我请教懂行的人分析一下当时的盘面,完全是他们给出的误导性信息造成的做空做多的反方向操作。反方向操作以后联系他们的所谓老师(可能连现货、期货从业资格证都没有),老师的指导也是错误百出。他们这样不断的提示买进卖出的信息,让我按照提示反复操作就是为了赚取交易手续费,就这样反反复复操作操作光手续费就支出了1.5万余元。在4月27日根据他们提示再交易3手入场,结果方向又是反的,造成几十分钟内亏损37600元。在短短的10天之内,就这样按照他们的操作我陆陆续续的亏损了7万元。我此时质问所谓的客户经理,他没有给我任何回复,他们推脱说是我操作不当,让我跟上操作节凑。到此时我还没醒悟,根据他们提示我又在5月7日,8日分别由建设银行转入他们平台账户14万元,并按照他们交易提示信息继续操作,在5月12日的行情中,明显的是一个多头的行情,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谓的谈老师(QQ号:723922495)让我在最低位3190点位,3188点位处分别进入了2手空单,并且让我把3246点位对锁的多单出掉,只单向保留空单,在不做对锁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后来察觉跟行情明显是相反的。5月13号当天行情点位由3191暴涨至3387点附近,涨幅196还,造成我多单以及空单全部损失。就这样我本来是盈利情况下,结果反造成我200多个点的损失,短短几个小时的操作造成我损失2万多。就这样从5月8日第二次转入14万元进入他们平台进行操作截止到5月13日短短5天时间在他们的错误提示信息以及乱喊单,乱指挥下我又亏损了3.3万。总计从4月20日开户到5月13日截止,在短短的15天内我分两次转入资金总共208796.6元,15天交易实际损失达到101106.81元,在操作过程中在他们并没告知任何交易风险和如何锁仓,什么叫等量锁仓,差量锁仓这些都是我自己后来问的其他投资者告诉我的,这个公司把我骗进来之后没有进行风险提示,甚至开户协议都没我本人签字。他们反而指责说是自己操作不当,没按照他们的提示操作所造成的损失,这明摆着就是一个骗局。是披着合法外衣以现货之明做非法期货交易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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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5 11: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亏损101106.81以后,本人果断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并针对亏损原因进行大量调查,并有幸结识了网上大量做贵金属现货白银交易的受害者,并加入了他们的维权QQ群,发现这样的交易实际上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的这种交易软件其实就是内盘,并未与国际接轨,他们买多,卖空的点位是参考国际贵金属交易价格后加减点差后来榨取投资者本金,他们的交易手续费高的惊人,比正规期货规定手续费高出好几倍,并且交易价格杠杆达到50倍甚至更多。其交易平台通过全国各地非法设立的会员、代理商、居间商采取分散式柜台交易以及电话营销的方式诱骗拉客,骗取投资者开户以后,采取反复喊单、刷单,反向喊单、代客操作等各种诈骗误导手段,诱使投资者进行不断的反复操作,以赚取手续费(万分之十)和客户的亏损(他们叫头寸),通过这样的隐蔽交易手法榨取投资者的本金,直至投资者账户爆仓血本无归。这样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模式国家及地方相关电视台,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这样的交易平台坑害了很多投资者,只要投资者进入这种市场,一定是血本无归,不存在赚钱的可能,其实就是交易所与会员单位之间相互勾结,与投资者进行的一种对赌,这种对赌模式连赌博都不如,最起码赌博能看到对手,现货白银连对手的底盘都看不到,属于以交易软件为幌子,采取隐蔽手法进行的赤裸裸诈骗。他们的宣传方式一般都是说第三方存管,22小时交易,但实际上资金并非第三方存管,而是投资者资金只要一进入了交易所的账户,并由交易所,会员商,代理商进行了瓜分,随后投资者在交易软件上看到的资金数目其实是虚拟资金,并不存在的资金数字,他们提供的是虚拟盘交易,在这样的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是根本不可能获利,只要进入这样的模式中一定是血本无归。 三、经过对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及802号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进行了调查,同时查看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家公司联合起来的诈骗集团存在以下违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1、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国办发〔2012〕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证监办发[2013]74号《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已有明确约束和规定。经本人向中国证监会、国务院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贵州省证监会、金融办、商务厅等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电话咨询,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得知,国务院〔2012〕37号,[2011]38号、证监办发〔2013〕111号文件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其802号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本无权开设“现货白银”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2、按照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第二章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必须包括实物商品和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第三章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当履行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的职责,按照规定确定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建立健全交易、交收、结算、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市场管理等业务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我与该中心的交易,没有看到任何实物、仓单、提单等提货凭证,我在交易过程中只得到了其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中可查看的电子交易清单,并没有实物进行交割,现货交易必然是要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为根本目的。因此,可以认定这种交易不是以实物交易为基础,不是以标的物所有权为转移的交易行为。这与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的规定相违背,就是赤裸裸的诈骗。 3、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理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竟然允许投资者在同一交易品种进行日内频繁对冲平仓,并且交易时间间隔少于5个交易日。换言之就是说现货交易必须按照T+5交易周期而非T+0交易周期,但是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却违背这样的规定。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实际上提供的是T+0交易模式,那么这种交易模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属于典型的期货交易。此外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交易模式是由交易所或其会员向客户提供买卖报价,根据电子盘报价与客户成交,这样的做法符合做市商的机制特征。虽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贵州省金融办、贵州省商务厅的政府批文,但并未获得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其802号会员服务商竟然在贵州注册,在浙江省营业,这就是为了防范打击所准备的,他们也无浙江省金融办批文,竟然擅自开展现货交易,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取得湖北省、武汉市金融办批文,凭什么做现货白银理财交易。换言之即使地方政府批复了该从事贵金属交易平台的搭建,但政府批文是让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做100%的正规现货交易的交割,不是做非法期货,开电子赌场的。 4、国办发〔2012〕37号、[2011]38号文件以及证监会等六部委发[2013]74号文件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及802号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居间商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竟然公然宣称自己就是做市商,这就是公然挑衅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必须无条件全额返还本人的损失。 5、非法期货的认定标准。一是形式上是否构成期货交易,形式的判断要素包括:标准化合约、公开交易、集中交易、未来交付、以保证金做担保、以对冲方式完成交易则为期货交易。二是交易的目的并非转移商品所有权,而是期望在价格波动中赚取差额利润。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套期保值、发现价格和投资管理。一项交易行为如果同时符合前述形式和实质上的要素,即可认定为期货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存在非法期货交易诸多行为,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明确规定限定了交易场所、实现市场管理的需要而设置,同时为规范期货交易本身、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经营而设置。本人与该中心之间的交易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返还本人。 6、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规定: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各地贵金属交易平台以现货交易为名全面开展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式合约交易。他们全国各地交易机构的招商骗子每天重复一件事,即虚假游说:省政府金融办批文,第三方银行监管;不下单不平仓时钱就存在自已银行卡里,入金出金很安全;以20-100倍杠杆“以小博大”;买涨买跌都赚钱,比股票交易灵活;T+0机制,一天22小时交易,当天买当天卖,即时买即时卖;一夜暴富不是梦。事实上,以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为例,仅有贵州省金融办《关于就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业征求意见的函》,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做市商模式,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现货交易场所的建立受国家强制性政策法规制约,没有前置审批是无法获得的。为了规避责任,工商局往往在执照 上注明“涉及国家政策法规限制的经营项目从其规定办理”。而事后从不稽查,造成非法期货泛滥成灾,设局诈骗,祸国殃民。 7、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要件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等规定,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就形式要件而言,根据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有关规定,具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等两大特征。当前,没有一家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他们大胆从事国务院严令禁止“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所谓的现货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模式完全相同,做的是“买空卖空”的虚拟对赌式伪市商;电子实盘上的K线技术数据与期货交易实盘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电子软件服务器可任意设定参数或函数;各家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没有列入公安监控体系;实现的交易资金未进入国际市场进行汇率兑换;以虚拟资金几百倍杠杆与客户对赌;没有按市场原则建立买卖竞价机制。以万融天新为例,已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已涉嫌非法期货活动。一是违法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天津天新一直违法从事国家命令禁止的标准化合约,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20%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违法从事集中交易。天津天新网站显示,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竞买竞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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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5 1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6、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规定: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各地贵金属交易平台以现货交易为名全面开展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式合约交易。他们全国各地交易机构的招商骗子每天重复一件事,即虚假游说:省政府金融办批文,第三方银行监管;不下单不平仓时钱就存在自已银行卡里,入金出金很安全;以20-100倍杠杆“以小博大”;买涨买跌都赚钱,比股票交易灵活;T+0机制,一天22小时交易,当天买当天卖,即时买即时卖;一夜暴富不是梦。事实上,以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为例,仅有贵州省金融办《关于就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开业征求意见的函》,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做市商模式,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现货交易场所的建立受国家强制性政策法规制约,没有前置审批是无法获得的。为了规避责任,工商局往往在执照 上注明“涉及国家政策法规限制的经营项目从其规定办理”。而事后从不稽查,造成非法期货泛滥成灾,设局诈骗,祸国殃民。
7、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要件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等规定,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就形式要件而言,根据国发〔2011〕38号文和国办发〔2012〕37号文的有关规定,具有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等两大特征。当前,没有一家是经国务院或国务院监管部门批准,他们大胆从事国务院严令禁止“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所谓的现货交易模式与期货交易模式完全相同,做的是“买空卖空”的虚拟对赌式伪市商;电子实盘上的K线技术数据与期货交易实盘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电子软件服务器可任意设定参数或函数;各家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没有列入公安监控体系;实现的交易资金未进入国际市场进行汇率兑换;以虚拟资金几百倍杠杆与客户对赌;没有按市场原则建立买卖竞价机制。以万融天新为例,已完全具备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已涉嫌非法期货活动。一是违法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天津天新一直违法从事国家命令禁止的标准化合约,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20%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违法从事集中交易。天津天新网站显示,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竞买竞卖交易。
8、银商支付通道,非三方监管
  银行是人民财产的第一道防线。根据《银行法》等规定:所有银行的“银期转帐、银商转帐、电子支付”平台,都必须确保支付资金的合法性。国办2012年第37号文件规定,严禁银行为非法平台提供转支付通道。事实上,很多银行都未按规定要求现货交易平台出具国务院六部委现货交易平台清理整顿联席会反馈书和省级人民政府批文,擅自违规合作,纵容现货交易平台假借银期转帐等方式,打着“银行第三方托监管”旗号作虚假宣传。银行已成为众多现货交易平台非法期货“买空卖空”诈骗黑帮手。以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为例,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为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诈骗、非法经营、洗钱、挪用资金罪提供通道。在散户通过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交易软件转入资金后,随即转入了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行对公账户, 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很快就转出,而用虚拟资金与散户对赌,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特别是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已涉嫌洗钱罪、非法挪用资金罪。
   9、现货交易平台无“实物交割”
   各地贵金属交易平台实施的交易所、会员、居间商、业务员多层次分赃。他们非法从事期货经营、诈骗招商,用虚拟资金匿名与客户对赌并将客户被骗的资金按七成分赃给居间商,剌激其大展“十八般武艺”疯狂诈骗,他们用所谓分析师“一对一”误导式下反单、诱导式建满仓、掠夺式强爆仓、欺骗式代理财、欺诈式猛刷单。试问,什么样的交易平台会配备行情分析师指导对手来赚自已平台的钱?钱诈骗到手后,银行无间道划拨到交易所平台或个人的帐户,平台和会员或个人代理商将这些资金掠夺。交易所完全通过无实物交割、无实体市场、无竞价机制、无物流配套的虚拟资金设局对赌,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玩的是以虚拟零和对赌游戏,控制后台操作,骗光投资客户。“当前市面上的‘现货’投资平台多为虚拟对赌平台。一些不法分子设立投资公司,组建网站、定制电子盘交易软件、诱骗投资者入金炒‘白银’及其他贵金属、农产品或大宗商品,再通过操控交易软件使投资者亏损,非法经营牟取暴利。这类公司既提供交易平台,也是交易的一方,同时充当了裁判员和运动员。虽然名为‘现货’,但同现货相比有区别:首先,这类交易没有标的物的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现货交易必然要求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根本目的,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通过价格涨跌而套利。其次,交易对象已完全独立于商品或权益本身,而是以某种商品或权益为基础、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第三,其风险率控制方式、平仓方式和期货大同小异。因此,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叫‘现货’是蒙骗投资者所采取的障眼法,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宣传。”
10、本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认为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人有重大合同或协议隐瞒,且在与本人代签订《开户合同书》的过程中隐瞒了重大事项,合同效力存疑。此外,该中心对不明身份、不知资历水平的人从事投资顾问、投资策略分析,向客户提供策略、造成客户亏损巨大,其行为对本人造成的后果应由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四、西南大宗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隐瞒事项
1、根据该中心授权商网传于本人的电子协议,本人进行了认真拜读,发现存在合同欺诈和重大隐瞒。具体表现在:
(1)该中心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之一:帮助客户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揭示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大宗商品交易的风险。---鉴于该中心如此说辞,首先说明“现货白银”不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并存在巨大交易及亏损风险,但该中心以此一笔带过,轻描淡写,并未详细罗列存在哪些具体的交易风险以及风险率有多大。这就属于存在重大隐瞒和合同欺诈。
(2)该中心在协议中规定之二:若客户对于本揭示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的机构,对揭示书不存在异议时请亲笔签字(机构客户需加盖公章)确认。---很笼统的概述,相关机构是哪相关,什么机构,政府机构还是自己的机构?此话语笼统。另外本人亲笔签名的合同根本就不存在?本人的亲笔签名也不存在?没有签字的合同竟然让本人参与交易,这样的公司正规吗?
(3)该中心在协议中规定之三:因投资失误而造成账户资金部分或全部损失、仍不会影响其正常生活方式或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状况的客户。----这充分说明了这种所谓的现货白银交易存在巨大不可控的人为制造的风险,由于投资“现货白银”交易,该中心严重的错误引导和误判已造成本人重大损失。
(4)该中心在协议中规定之四:乙方在参与大宗商品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过程中,需支付如下费用: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及其他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办发37号、38号文件规定,是要以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为前提,而该中心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标的物,何来转移,那么提货费和交货费又从何而说起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5)该中心在协议中规定之五: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经乙方亲笔签名(盖章)进行确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指定银行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协议合同根本就不存在。身份证及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也只有部分,这其中要素应该是缺一不可,不全的信息他们竟然开户通过,这样的公司明显不正规。那是不是随便拿一个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可以开户。
(6)本人由建设银行转入该中心的账户总计208678.86元现金,这些资金并未进入国际市场,而是通过由本人银行账户直接直接汇入到该中心账户,这属于典型的欺诈和诈骗行为。本人认定该中心和会员单位都在重大合同欺诈及隐瞒重大事项,并且违背本人意愿,在本人并未签字生效的协议以及合同上伪造本人拒绝的事实,且提供虚拟交易盘造成本人巨大损失。
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合同协议重大隐瞒欺诈,既存在实际做法与网传本人的电子协议中规定的事项相违背,无法自圆其说。也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以现货之名行期货之实,为合理、合情、合法且双赢地消弭上述事件影响,本人要求:向本人返还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诈骗手段获取本人的不当交易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01106.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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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5 11: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亏损101106.81以后,本人果断将剩余资金全部转出。并针对亏损原因进行大量调查,并有幸结识了网上大量做贵金属现货白银交易的受害者,并加入了他们的维权QQ群,发现这样的交易实际上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的这种交易软件其实就是内盘,并未与国际接轨,他们买多,卖空的点位是参考国际贵金属交易价格后加减点差后来榨取投资者本金,他们的交易手续费高的惊人,比正规期货规定手续费高出好几倍,并且交易价格杠杆达到50倍甚至更多。其交易平台通过全国各地非法设立的会员、代理商、居间商采取分散式柜台交易以及电话营销的方式诱骗拉客,骗取投资者开户以后,采取反复喊单、刷单,反向喊单、代客操作等各种诈骗误导手段,诱使投资者进行不断的反复操作,以赚取手续费(万分之十)和客户的亏损(他们叫头寸),通过这样的隐蔽交易手法榨取投资者的本金,直至投资者账户爆仓血本无归。这样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模式国家及地方相关电视台,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这样的交易平台坑害了很多投资者,只要投资者进入这种市场,一定是血本无归,不存在赚钱的可能,其实就是交易所与会员单位之间相互勾结,与投资者进行的一种对赌,这种对赌模式连赌博都不如,最起码赌博能看到对手,现货白银连对手的底盘都看不到,属于以交易软件为幌子,采取隐蔽手法进行的赤裸裸诈骗。他们的宣传方式一般都是说第三方存管,22小时交易,但实际上资金并非第三方存管,而是投资者资金只要一进入了交易所的账户,并由交易所,会员商,代理商进行了瓜分,随后投资者在交易软件上看到的资金数目其实是虚拟资金,并不存在的资金数字,他们提供的是虚拟盘交易,在这样的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是根本不可能获利,只要进入这样的模式中一定是血本无归。
三、经过对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及802号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进行了调查,同时查看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家公司联合起来的诈骗集团存在以下违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1、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国办发〔2012〕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证监办发[2013]74号《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已有明确约束和规定。经本人向中国证监会、国务院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贵州省证监会、金融办、商务厅等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电话咨询,查阅相关资料文件得知,国务院〔2012〕37号,[2011]38号、证监办发〔2013〕111号文件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及其802号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本无权开设“现货白银”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2、按照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第3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第二章规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必须包括实物商品和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第三章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当履行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的职责,按照规定确定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建立健全交易、交收、结算、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市场管理等业务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我与该中心的交易,没有看到任何实物、仓单、提单等提货凭证,我在交易过程中只得到了其网络电子交易平台中可查看的电子交易清单,并没有实物进行交割,现货交易必然是要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为根本目的。因此,可以认定这种交易不是以实物交易为基础,不是以标的物所有权为转移的交易行为。这与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的规定相违背,就是赤裸裸的诈骗。
3、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掘丰理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竟然允许投资者在同一交易品种进行日内频繁对冲平仓,并且交易时间间隔少于5个交易日。换言之就是说现货交易必须按照T+5交易周期而非T+0交易周期,但是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却违背这样的规定。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实际上提供的是T+0交易模式,那么这种交易模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属于典型的期货交易。此外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交易模式是由交易所或其会员向客户提供买卖报价,根据电子盘报价与客户成交,这样的做法符合做市商的机制特征。虽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贵州省金融办、贵州省商务厅的政府批文,但并未获得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其802号会员服务商竟然在贵州注册,在浙江省营业,这就是为了防范打击所准备的,他们也无浙江省金融办批文,竟然擅自开展现货交易,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取得湖北省、武汉市金融办批文,凭什么做现货白银理财交易。换言之即使地方政府批复了该从事贵金属交易平台的搭建,但政府批文是让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做100%的正规现货交易的交割,不是做非法期货,开电子赌场的。
4、国办发〔2012〕37号、[2011]38号文件以及证监会等六部委发[2013]74号文件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及802号会员服务商贵州融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居间商武汉掘丰投资理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本无权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在平台上的交易没有产生实际的现货交割,属于变相的期货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竟然公然宣称自己就是做市商,这就是公然挑衅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必须无条件全额返还本人的损失。
5、非法期货的认定标准。一是形式上是否构成期货交易,形式的判断要素包括:标准化合约、公开交易、集中交易、未来交付、以保证金做担保、以对冲方式完成交易则为期货交易。二是交易的目的并非转移商品所有权,而是期望在价格波动中赚取差额利润。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套期保值、发现价格和投资管理。一项交易行为如果同时符合前述形式和实质上的要素,即可认定为期货交易。西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存在非法期货交易诸多行为,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明确规定限定了交易场所、实现市场管理的需要而设置,同时为规范期货交易本身、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经营而设置。本人与该中心之间的交易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返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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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08: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喊单只能是参考   不能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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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23: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宝翟 发表于 2015-7-9 08:36
喊单只能是参考   不能全信

这个东西就做不得,这个东西就做不得这个东西就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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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23: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锅宴 发表于 2015-7-10 09:30
好贴 别沉了 关注下

谢谢支持,这样的骗局就是新型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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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窥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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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09: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gf1025 发表于 2015-7-10 23:09
这个东西就做不得,这个东西就做不得这个东西就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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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0 09: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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