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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心得] 短炒技能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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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窥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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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8
发表于 2015-10-14 15: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才怎么出现?莫札特真的只是天生好手吗?其实有天赋还不够,还牵涉环境。想成为运动明星,要看你几月出生;数学好不好,要看祖先是不是种稻。环境之后,加上大量努力,才能造就天才。美国畅销作家葛拉威尔,引用大量统计科学辩证,重新发现「出身」的意义。
  「在汉堡,我们必须一连演唱八小时。」 ——约翰.蓝侬(John Lennon, 1940-1980)
       一九七一年,密西根大学电脑中心落成。庞大的主机,就在电脑中心里的一间白色大房间内。主机旁边有几十部打孔机排排站——这些东西就是那个时代的终端机,是七○年代最尖端的电脑科技。密西根大学拥有全世界最先进的电脑,不知有几千名学生,曾在电脑中心那间白色大房间外驻足,看得目瞪口呆,其中一位就是美国电脑界的奇才——比尔.乔伊(Bill Joy)。
       当时的乔伊还是瘦瘦高高的书呆子。乔伊在电脑中心落成的前一年,就来到密西根大学就读。那年他才十六岁,个子很高,但瘦巴巴的,头发乱得像杂草。他从底特律市郊的北法明顿高中毕业时,是大家公认「最用功的学生」。乔伊说,这意味他是个只会读书、从不跟女生约会的呆瓜。他本来以为自己会当生物学家或数学家,但是在大一快结束的时候,他从电脑中心门外走过。当瞥见电脑主机的那一刹那,已无可自拔地爱上了电脑。
       从此,他就离不开电脑中心了,一有时间就拼命写程式。他在一位资讯工程系教授那儿工读,暑假就能待在电脑中心写程式。一九七五年,他申请进入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研究所,更进一步埋首于电脑程式世界。他在博士论文口试时,才一会儿工夫,就写出极其复杂的程式演算法,让主考官啧啧称奇。其中一位主考官说道:「这小子就像十二岁的耶稣,既聪明又好学,让圣殿里的老师自形惭秽。」
       乔伊和几个热爱电脑的志同道合之士,为AT&T发展出来的UNIX程式进行修改。乔伊写的新版UNIX果然青出于蓝、功能强大,到今天全世界还有几百万部的电脑主机,还在使用这种作业系统。要不是乔伊当年编写的程式,我们今天恐怕还上不了网际网路。
       乔伊离开柏克莱之后,和友人一同在矽谷创办了升阳电脑(Sun Microsystems),有人甚至称他为「网际网路的爱迪生」。耶鲁大学资讯科学系教授葛伦特(David Gelernter)说道:「比尔.乔伊是现代电脑发展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人物。」
       比尔.乔伊的天才事迹,不知被传诵多少次了。我们能从他的故事学到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是否真有与生俱来的才能?全世界的心理学家,已针对这个问题激辩了几十年。答案显然是:是的。问题是,心理学家仔细研究天才型人物的生涯,发现成功最重要的关键似乎是准备,而非才能。
       音乐神童莫札特所谓的天才演奏家并不存在
       九○年代初期,认知心理学家艾瑞克森(K. Anders Ericsson)等人,曾在柏林一流的音乐学院进行一项研究。他们在该校教授的协助下,把所有主修小提琴的学生分为三组:第一组是「明日之星」,也就是将来有望成为扬名国际的小提琴家;第二组则只是资质还算不错;至于第三组则难以成为职业音乐家,日后只能在学校担任音乐老师。研究人员问每一位修习小提琴的学生同样的问题:「从你开始学小提琴的第一天,到目前为止,总共练习了多少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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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窥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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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4 15: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三组学生开始学琴的年纪都差不多,全是在五岁左右。在头几年,每一个人练习的时数,大概都是一个星期两、三个小时。到了八岁,真正的差距开始出现了,能在班上名列前茅者,练习的时间要比其他学琴的孩子来得长。九岁时,每周练六小时;到了十二岁,每周练八小时;十四岁的时候,每周练十六个小时;到了二十岁,如果还在努力练习,以职业音乐家为志向,每周练习时数则超过三十个小时。在二十岁之时,这些「明日之星」每一个人总计已练习了一万个小时。相形之下,还算不错的那组,练琴时数总计为八千个小时,至于那些未来只能当音乐老师的,练琴的时间总计不过四千多个小时。
       有关艾瑞克森的研究,最令人惊异的就是,他们发现没有天生演奏家,也没有只练习一点点就能成为顶尖好手的。从他们的研究结果来看,如果一个学音乐的学生,能进入最好的音乐学院,能成为职业音乐家与否,就看这个学生付出的心血有多少。
       如果要成为某一个领域的高手,至少要练习到某一个程度。研究人员相信,真正的专精必须经过一万个小时的锤炼。
       一万个小时,这真是个神奇的数字。神经学家列维亭(Daniel Levitin)写道:「这类研究显示,一万个小时的练习或训练,是成为专家最起码的要求,不管是作曲家、篮球选手、科幻小说作家、溜冰选手、职业钢琴家、棋士,甚至是最厉害的罪犯等,一再印证这个数字:一万个小时。」
       二十年才写出最伟大作品
       就连所谓的「神童」也不例外。就像莫札特,据说他六岁就会作曲。然而,根据心理学家郝尔(Michael Howe)在《天才的解析》(Genius Explained)一书的分析:
       从成熟作曲家的标准来看,莫札特早期的作品实在没有过人之处。最早的作品或许是他父亲帮他写下来的,或是帮他修改过。莫札特儿时创作的曲子,如最早的七首钢琴协奏曲,大抵是改编其他作曲家的作品而成。在莫札特的协奏曲中,能展现原创精神最早的一首,就是第九号钢琴协奏曲(K. 271)。这首曲子已是公认的经典之作,是他在二十一岁那年写的:那时,他已经不断创作协奏曲长达十年了。
       乐评家熊柏格(Harold Schonberg, 1915-2003)更进一步论道,莫札特其实是「大器晚成」型的作曲家,写了二十年的曲子之后,才写出最伟大的作品。
       还有,捷克和加拿大国家代表队选手几乎没有九月一日之后出生的,因为那些孩子在八岁的时候,由于体型太小,就不能进入明星队伍。如此一来,就没有额外的练习;没有额外的练习,十年后也就不能达到一万个小时的练习时数,当然进不去职业球队。这个现象和艾瑞克森等人的研究结果相合。
       电脑天才乔伊从小就是个每事问的孩子
       一万个小时当然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如何能从小不断的练习,长大成人之时就达到一万个小时,成为某个领域的杰出人士?首先,你需要父母的鼓励和支持。此外,你还要有经济支援。如果为了生活,你不得不去兼差,那就没有多的时间可以练习。
       比尔.乔伊的父亲威廉说:「比尔还小的时候,就是个每事问的孩子。我们尽可能回答他的问题,答不出来,就找书给他看。」
       在七○年代初期,乔伊还在学习写程式。那个时代的电脑都像房间那么大,一部少说也要一百万美元,但论起效能和记忆体,恐怕还不如你今天使用的微波炉。那时在大的学术机构或公司才能见到电脑。如果你要用电脑,就得上那儿租,租用价格十分昂贵,真是分秒是金。
       「钻漏洞」扩充写程式时间
       一九七一年秋天,比尔.乔伊来到密西根校园之时,正有个机会在等着他。他选择密西根,不是因为这里的电脑。他在高中时期还没学过电脑呢。他有兴趣的科目是数学和工程。然而他在大一那年发现电脑中心的系统有个漏洞,于是得以随心所欲的使用电脑。他快乐得有如置身天堂。
       「密大给每一个学生在电脑中心使用的帐号,看使用多少时间,就扣多少钱。注册的时候,我们先估算自己使用的时间,然后把钱存进这个帐号,存多少就用多少。就这样。」提起当年的事,乔伊不禁哈哈笑。 「可是有人发现,电脑中心的分时系统有漏洞。如果你输入一个程式,例如『t=k』,电脑中心就不会计费了。只要你知道这个漏洞,就可永远坐在那里使用电脑。 」
       让我们看看比尔.乔伊碰到的几个机会。首先,他就读的密西根大学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学校,其次,密大电脑中心系统刚好有个漏洞,让他随时都可以写程式,没有时间限制;再者电脑中心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因此他可以整晚都待在那里;由于他在电脑中心待的时间够长,才有时间修改UNIX。比尔.乔伊是个聪明绝顶的年轻人,又很好学,这当然重要,然而如果没有电脑中心给他学习的机会,他还是难以成为电脑方面的专家。
       摇滚传奇披头四他们得想办法吸引夜总会客人驻足
       那么,一万个小时是成功的通则吗?如果我们不只是看表相,透视成功的背后,是否可以发现,类似密西根大学电脑中心或加拿大曲棍球选手选拔制度那样的机会?
       披头四这四大天王——约翰.蓝侬、保罗.麦卡尼(Paul McCartney, 1942-)、乔治.哈里逊(George Harrison, 1943-2001)和林哥.史达(Ringo Starr, 1940-)——在一九六四年二月进军美国,此即摇滚史上有名的「英伦入侵」事件,发行了一连串疯狂畅销的金曲。这股披头热不但在美国狂烧,也改变了流行音乐的风貌。
       如果你仔细研究,他们准备了多久才称霸世界乐坛,你会发现他们努力的轨迹和加拿大曲棍球选手、比尔.乔伊和世界级小提琴家出奇的类似。
       话说在草创之初,他们不过是几个高中生组成的小乐团。一九六○年,有人邀请他们去德国汉堡演出。披头四传记《呐喊:披头四的世代》的作者诺曼(Philip Norman)说道:「那时汉堡的夜店,不时兴摇滚乐团,只有脱衣舞表演。有家夜总会的老板想做点不同的。老板名叫布鲁诺,他的构想是引进摇滚乐团,在店里做不间断的演出,客人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都没关系,反正店里随时都有乐团在表演,卯足了劲吸引这些过客驻足。」
       「那时,有不少在汉堡表演的乐团都是利物浦来的,」诺曼继续说:「布鲁诺去伦敦物色乐团,刚好在苏荷区碰到一名来自利物浦的生意人。这名生意人介绍了几个乐团给他。披头四就是这样和布鲁诺.柯希迈德(Bruno Koschmider)搭上线。那阵子,披头四常往汉堡跑,披头四得到的酬劳并不高,夜总会的音响效果也不够好,观众也非知音。特别的是他们必须不停的表演。
       上台一千二百次换得出名机会
       约翰.蓝侬在披头四解散后接受采访时提到:这是一整晚表演。那时,由于我们是外国人,不得不更加卖力演出,在利物浦,我们一场只演出一个小时。只要唱拿手的,就差不多了。但在汉堡,我们必须一连演唱八小时,不得不找出新的表演方式,免得观众看腻了。
       从一九六○年到一九六二年底,披头四总共去了汉堡五次。第一次,他们演出了一百零六个晚上,一次五小时以上。第二次,他们表演了九十二场。第三次,共演出四十八场,总计在舞台上的时间为一百七十二个小时。最后两次在汉堡的演出,也就是在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和十二月,共演出了九十个小时。总计,他们在一九六四年初尝成功滋味时,据估计已做过一千二百次现场演出。你知道这是多么非比寻常吗?今天,大多数的乐团在全部的表演生涯中,还没演出过这么多次。汉堡的磨练就是他们胜出的关键。
       作者简介_葛拉威尔[隐藏]
       现任《纽约客》杂志撰述委员。曾任《华盛顿邮报》记者,横跨商业、科技领域报导,后来升任纽约市分社主任。善于分析生活中一些难以表述,却无所不在的现象。他曾于1999年以波沛尔(Ron Popeil)的人物特写,赢得「美国国家杂志奖」最高荣誉;并于2005年登上《时代》杂志10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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